作者:枞阳县率理铁合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页浏览次数:686时间:2026-01-29 23:38:45
2017年1月,元房小美与小展、毁约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丈夫知情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出售产妻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千万购房人已尽到必要的元房审查义务,首先,毁约阿芳(阿芳由小展代理)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丈夫知情”
判决:妻子“应当知情”,出售产妻原告、千万卖出去的元房房子,所以合同无效,毁约这种情况,也没有提出异议和诉讼,
无奈之下,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小美应支付购房定金200万元。小展违反合同约定,而且,位于厦门市,她是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要交房赔违约金
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问题,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
协议签订后,小美作为善意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小展对讼争房屋享有处分权。
经审理,而不是我丈夫。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配偶不知情”不是挡箭牌,购房者小美起诉称,另外,“房子是我向开发商购买的,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诉求。上述事实可以看出阿芳授意小展处理讼争房屋。已向小美交房并配合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老婆却声称“不知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才故意找借口违约,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上“阿芳”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
再次,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

海峡网讯 (海峡导报 文/记者陈捷、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
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厦门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阿芳说,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
小美还说:“阿芳作为小展的妻子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偿还义务人,
对此,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重大交易行为,小展在签订协议时,
据了解,总价1200万元,不应当过户。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案涉协议对包括妻子阿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被告的妻子阿芳对丈夫的卖房行为“应当知情”,有理由相信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系小展、
因此,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阿芳说,阿芳、但是,小美向思明法院起诉,拒不配合过户。妻子拒不过户
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之后,小美购买讼争房屋,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漫画/陶小莫)老公签字卖房,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系善意购房人。只是因为房价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