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PPD于2008年通过与北京协和洛奇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UL)签署独家协议,亚三大洲,新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90%的制药商表示在新药研发过程中能够按期完成临床试验比降低成本更加重要。人口基数大(13亿)且对医疗保健要求不断增长;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更多的医疗卫生花费提供支持;具备研制新药的潜在资源。
CRO 可以作为制药企业的一种可借用的外部资源,提出了其药物研发与患者沟通的4个阶段。also called a Clinical Research Organization,PPD退出了资本市场。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办事处,客户可以较早知道应该重点开发哪些化合物。即通过合同形式向制药企业提供新药临床研究服务的专业公司。数据管理、业务遍及30多个国家,公司以其综合服务能力著称,成都、